2017年贵州省最新消息退休金调整,退休金上调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6 19:38: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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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2017年贵州省最新消息退休金调整,退休金上调方案,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贵州省最新消息退休金调整,退休金上调方案:

  调整标准如下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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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有关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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