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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弥补种粮农民因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而增加的支出。补贴范围和对象:全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和国有农场职工。2017乌鲁木齐市农业补贴政策,农业补贴标准及补贴项目,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乌鲁木齐市农业补贴政策,农业补贴标准及补贴项目: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九大创新行动的意见
为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制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品牌农业,市政府决定,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九大创新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行动
1.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依托唐山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结合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科双百对接”活动,围绕全市农业主导产业,每个产业组建一个产业创新团队,设首席专家1名、设岗位专家10名左右、设综合试验站(设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个左右。市财政对产业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科技风险或产业引导基金支持。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为创新团队建设在基层一线的延伸,及时把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下去,形成“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字塔”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到2020年,创新团队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办;协助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2.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应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经费。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山区综合开发经济沟)吸引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入驻建立研发机构(试验站、教研基地)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山区综合开发经济沟与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签订有效科技服务协议的,根据合同期限给予每年5万元的有偿科技服务费用补助。强化良种繁育、绿色有机和设施农业的技术集成应用,对引进高等农业科研院校(所)植物新品种权和成果的企业,经认定后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2%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到2020年,重点建设市级种业试验示范基地3个、培育高标准蔬菜育苗基地5个;奶牛年均产奶8吨以上、良种率99%以上;每个山区县(市、区)培育1-2个科技型山区综合开发主体。[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提升基层农技服务能力。扩大基层农技推广技物配套服务模式,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站、基层供销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建站(社),实行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评办法,发挥基层站(社)农技公益服务作用。深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农技人员到市内农业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待遇,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服务期满一年以上期间,且在提供服务期间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职称。做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全市20个山区综合开发经济沟,由所在县(市、区)为每个经济沟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和与专家对接。支持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发展一批农资配送、农机租赁、统防统治、改土节水、农技推广等经营性社会服务组织。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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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行动
4.强化标准化生产管理。参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制订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制修订农业土壤环境、种子、肥料、饲料等标准40项,主要农产品检疫、检测、监管标准20项;完善提升市级鲜活农产品包装、标识、质量检测标准20项;制定或参与制定省级农产品加工标准10项。市财政对通过政府部门审定并发布标准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推广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鼓励和支持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到2020年,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纳入环境统计的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总量的80%以上转化为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投入品使用台账建设,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定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由市农牧局负责制定粮油、蔬菜、畜牧、水产生产市级标准园(场)建设标准,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林果生产市级标准园(基地)建设标准,严格各类标准园认定管理,全方位实施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全市市级以上粮油标准园发展到100个、蔬菜标准园发展到1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发展到200个、林果标准园(基地)发展到8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发展到50个。[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支持开展标准化认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6年以后获得ISO14000、ISO22000、HACCP、GAP和出口备案基地认证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2016年以后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三品一标”认证的主体,“无公害产品”获证单位认证一个产品给予3000元,从第二个认证产品开始,每认证一个产品按每个产品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绿色食品”获证单位认证一个产品给予5000元,认证两个产品给予8000元,认证三个产品起每个产品给予1000元;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且连续保持认证两年以上的产品,每个获证单位给予1万元。同一获证单位同时获得多项认证的,按获得认证种类中补贴金额最高的单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老字号”的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到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占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55%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办;协助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园区)和批发市场自检体系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严格的生产记录,采用二维码溯源、电子耳标、电子脚环等技术,按标组织生产。建设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信息数据纳入平台管理,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形成源头可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协助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品牌农业培育行动
8.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由市政府农办牵头,制定市级公用品牌培育方案,建立品牌运营管理体系。各县(市、区)选择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区域品牌进行重点打造。到2020年,形成市域农业公用品牌5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培育县域农业公用品牌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办;协助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塑造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聘请专业团队、中介机构制订精准的品牌营销方案,积极开展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打造全国名牌产品。市级选择2-3个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产业基础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到2020年,全市力争培育2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名牌产品,农产品驰名商标达到13个、著名商标达到150个以上,获得省政府质量奖2家、提名奖1家、省名牌产品50项、优质产品30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办;协助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