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单位绩效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15 22:29: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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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计件工资和佣金制外,更多是指依据雇员绩效而增发的奖励性工资。《2017年青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单位绩效规定》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青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单位绩效规定:

  从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a0e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厅局级700元

    县处级460元

    乡科级350元

    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相关内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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