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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州积分入户受理窗口一览表,申请所需材料
2017广州积分入户受理窗口一览表
服务中心名称咨询电话地址
越秀区珠光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3177418
83186272越秀区珠光路54号
海珠区滨江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289497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新街逸民里15号首层
沙园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4351085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琶洲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9238301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首层
南洲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139169海珠区南洲路333号
荔湾区站前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6433609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
华林街政务服务中心81240327荔湾区十八甫北路曹基直街81号之一
石围塘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1547074荔湾区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天河区车陂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22130810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6号
石牌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7564410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
龙洞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7028707天河区龙洞东路219号
林和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8811952
37260699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1楼
员村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5524548天河区员村新街10号之一
猎德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8373695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明路20号
白云区新市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6637755白云区机场路汇桥中路28号
景泰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62692692白云区柯子岭平安西街9-11号首层
同和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7376765白云区广州大道北2077号同和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
太和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7420003
87429038白云区太和中路4号
黄埔区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82370470黄埔区大沙街大沙北路110号黄埔区政务中心二楼
联和街科学城服务工作站62845281黄埔区联和街神舟路867号黄陂员工楼(华益百货二楼)
花都区新华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6995418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05号
狮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6931848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15号
花东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6761555花都区花东镇东成路(花东派出所西侧)
炭步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6730388花都区炭步镇北街路26号
番禺区南村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724052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
石碁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851125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
市桥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4873340番禺区市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市桥派出所旁)
桥南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617301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103号
大石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797996番禺区大石街岗东路155号
钟村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4711234番禺区钟村街毓秀东路7号
南沙区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39053053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楼
南沙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4686339南沙区进港大道58号之一
从化区街口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7925868从化区街口街镇安横一巷2栋首层
增城区荔城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2627066增城区荔城街荔景大道1号
新塘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82773706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C栋
永宁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32885483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街38号
积分入户申请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申请人应完整提交)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证或认证证明。
4、合法住所证明。
①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拥有房屋的,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②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借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租赁住房的,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明(就业人员)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创业人员)。
①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的,提供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的,提供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社保缴费证明。
8、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9、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不提交,统一由公安机关核查)。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根据个人积分情况选择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或验证证明。
2、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证书信息页面。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证书信息页面或验证证明。
4、无偿献血证明。
5、志愿服务证明。
6、义工服务证明。
7、个人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