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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原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全文:
A 入学报名需要这些材料
据安排,凡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6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3、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③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阳曲、娄烦两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具体条件。
B 信息登记需要走这些流程
1、5月26日至6月4日,新生信息网上登记
2016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4日。信息登记结束后,系统将不再受理信息登记。信息登记网址为:http://www.tyjyj.cn。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应在规定的入学信息登记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并打印获取《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2、7月1日至10日,信息审查结果公示
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信息审核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工作。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相应的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各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所持《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信息审核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3、8月26日上午,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
进行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
C 小学入学依然坚持免试就近
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依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区公办小学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准确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情况,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D 民办小学自主招生、免试入学
各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要依照市教育局统一工作安排,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民办小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审批机关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相关内容:
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主要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招生,也可根据办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0351-2020010
小店区教育局:0351-7175310
迎泽区教育局:0351-4159027
杏花岭区教育局:0351-7783318
尖草坪区教育局:0351-5640564
万柏林区教育局:0351-6042389
晋源区教育局:0351-6592547
古交市教育局:0351-5214670
清徐县教育局:0351-5722804
阳曲县教育局:0351-5521263
娄烦县教育局:0351-5321178
○政策细则
A、“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B、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即“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