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控财产来源不明罪 台北检方签结 (二)

发布时间:2017-03-24 11:08:1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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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马英九被控“月薪47万、月存48万”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官也调阅其财产所得明细,发现马于2010、2011年度平均月薪有52万余元。台“监察院”马英九财产申报表存款项目明载,马与妻子周美青在这两次申报期间的8个月内存款,共增加388万余元。此结果虽与“月存48万”相符,但属二人共同存款,并非单指马英九的个人存款。北检认为无涉犯事证,予以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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