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粮食补贴方案,最新粮食补贴政策查询

发布时间:2017-03-24 21:16:3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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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人拿着土地承包证来财政所要求发放粮食补贴,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理解,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2017年青海省粮食补贴方案,最新粮食补贴政策查询,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青海省粮食补贴方案,最新粮食补贴政策查询:

  青海:首批补贴7500万元

  《青海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对青海省补贴农机具种类和补贴操作方式进行了调整。

  根据《实施方案》,2016年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西宁、海东两市和海南、海北、海西、黄南、玉树、果洛六州所有县(市、区)实施。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为7500万元,省级资金为700万元。

  今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品目由77个减少为23个品目232个档次,其他为非通用类机具。青海省根据农牧业生产实际,在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中选择了10大类29个小类94个品目为资金补贴范围,各地对青海省确定公布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在补贴标准上,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补贴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

  二、青海省2016农业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要求,为体现补贴政策的普惠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对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操作方式进行调整,并制定《青海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

  1.实施范围。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西宁、海东两市和海南、海北、海西、黄南、玉树、果洛6州所有县(市、区)实施。

  2.实施规模。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牧草种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意向、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确定补贴资金规模。我省第①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为7500万元,省级资金为700万元。

  2015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2016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6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由省财政厅统①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1318.5万元,并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青农机[2016]50号)文件确定的深松作业任务,统①下达到县级财政。作业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按照《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青海省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机[2015]89号)文件执行。

  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70.5万元(每亩1元)作为深松整地实地检测·聘请质量检查人员的劳务补助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按照《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规模及深松作业补助资金表》(附件3)确定的补助额度,拨付县农机管理部门。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品目由77个减少为23个品目232个档次,其T.A为非通用类机具,根据我省农牧业生产实际,在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中选择了10大类29个小类94个品目为资金补贴范围(《2016年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名称及补贴额览表》。各地可对我省确定公布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2.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3.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执行农业部相关规定。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对深松机、免耕播种机、45马力以上拖拉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起垄机、铺膜机、残膜回收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联合收获机、烘干机可用省级资金累加补贴。其中对深松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在中央资金补贴额的基础上,可用省级资金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90%进行累加补贴,其它机具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50%进行累加补贴。各县(区)不得对补贴额进行调整,只能选择是否使用省级资金进行累加补贴,可根据本地实际从上述机具中确定累加补贴的机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垦企业予以优先安排。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马铃薯、油菜、牧草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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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业企业等。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农牧厅将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产品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四、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2016年我省购补工作采用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填写机具信息表(供货表),即经销企业不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过程,补贴机具信息由县农机管理部门按照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机具编号·人机合影照片等信息直接录入。

  由于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能够满足购机者的基本需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流程采用先购后补的方式,即购机者可以先购置农机具,后办理补贴手续,采取购后公示的方式予以公示(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张贴通告等形式公示购置者信息)。农牧民购机后,只需到农机部门提供机具购置发票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验机,即可办理直补到卡。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原则上结算时限为每月结算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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