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全文

发布时间:2017-03-26 21:18:0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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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2017年广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全文,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广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全文:

  一、本次学籍核查的范围为2014、2015及2016三个年级各班,相应的学籍核查表(含姓名、学号、性别、班级等信息)由教学科打印好后发至各学部;

  二、各班的学籍核查表由学部组织发放到各班级,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进行在校生信息核对。核对过程中要求每一位在校生都要仔细核对核查表中的的各项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同时要求班主任需对本班的核查情况进行最终确认,如学生的在校信息存在差异的,班主任还需对差异情况进行标注和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名册上未有学生信息而本人又在校的,请用红色字迹将学生信息补充在该班级学生名册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2、学生名册上有学生信息而本人又不在校的,请用红色字迹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各班的学籍核查表要求于3月1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所属学部教学办公室进行备案。

  相关内容:

  三、各学部教学办公室根据班级所提交的学籍核查表,对差异信息进行核查汇总,填写《学籍核查差异情况汇总表》,在加盖学部公章后,于3月17日上午下班前提交材料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学籍核查表由各学部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学籍核查差异情况汇总表

  教学科研部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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