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7-03-30 23:08: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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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淄博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新规将于2016年开始施行,与之前执行的个人缴费标准相比,新办法规定缴费取消城镇与农村区别,成年居民一律按照220元缴纳,学生与儿童按120元。

  缴费标准城镇农村一个样

  

  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新《办法》规定,每年10月1日其至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与2013年公布的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规定缴费取消城镇与农村区别,按照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20元,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120元。

  根据2013年10月份下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城镇居民执行一类标准,即每人每年200元,二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15年调准标准,一类提升至每人每年220元。二类标准每人每年为150元。其中城镇居民执行一类标准,农村居民可在一二类中自愿选择。至于学生和儿童,则由原来的80元,2015年提升至100元,而根据新办法则又提升至120元。

  此外,办法规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优抚对象参保困难的,可于每年的5月底前向相应区县民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区县民政部门核实后根据其困难程度为其部分或者全部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结余部分,可用于缴纳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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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期,淄博市政府出台《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将对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哪些?

  淄博市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含新生儿)以及其他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成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2016年度成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20元,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

  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手续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为什么要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逐渐过渡到一档的制度安排,我市将成年居民缴费标准由二档变为一档,统一到高档缴费标准,享受高档的医疗待遇。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365号)按人均不低于20元的幅度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要求,考虑到成年居民低档缴费向高档缴费过渡,幅度较大,高档缴费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再提高20元,维持原220元不变,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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