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31 09:54: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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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百日安全活动,是由国家安监总局发起每年为期100天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范围开展的专项安全管理活动(与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月相类似)。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具体时间各有不同,以100天为基准),主题每年不同,由安监总局制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下面是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

  为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按省、市、区“百日行动”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旅游工作的实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开展了旅游“百日行动”宣传活动,积极有效杜绝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做到任务上肩、责任到人、措施到岗。结合第二季度气候多变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强化监管,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加强领导,深入开展“百日行动”

  成立了关于深入开展旅游“百日行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赵银局长任组长,李德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百日行动”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宣传,大力营造“百日行动”氛围

  1、充分利用了微信、微博、QQ群等,教育引导旅游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旅游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4家A级景区、1家星级酒店悬挂安全条幅,2家星级酒店电子屏滚动播出安全标语,29家旅行社张贴了安全海报,营造了旅游安全生产氛围。

  3、积极参加安委会举办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当天出动工作人员4人,发放旅游安全小常识100余本,提高了广大市民对旅游安全的认识。

  4、对灵山风景名胜区、灵山酒店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并放发《连山旅游》、《连山乡村旅游》等文明旅游和安全旅游知识宣传资料100份。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而使工作人员明确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

  市供销社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添措施,狠抓“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落实,确保了全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年初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及时印发《泸州市供销社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到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各直属企业进行贯彻落实。二是结合20xx年重点工作,制定了市供销社“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由科技发展科具体负责抓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实施。三是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供销社和各直属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增添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并见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抓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机关和企业领导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市社与烟花爆竹公司密切配合,采取新闻发布会和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开展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宣传。在元旦、春节期间,共计出动宣传车80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8000份,悬挂宣传横幅220余幅,制作因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图片展版100余张,群众宣传面达20余万人次以上,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对烟花爆竹燃放常识的掌握。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培训。在整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共计举办烟花爆竹燃放技能培训2期,广播宣传110余次,办理宣传专栏24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2次,有效提升了系统干部职工和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三、预防为主,强化措施落实,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在系统不断强化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意识,把此项活动的开展列入20xx年对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范围,要求各直属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问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租赁业主头上。二是狠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各直属企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增添和更换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加强节日期间的夜查巡视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督促和回头看活动。要求各区县供销社和各直属企业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整治,并进行整治回访登记,做到人员、制度、责任、奖惩“四个落实”。

  四、突出重点,认真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检查组,市社机关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检查。二是加强监管。按照市烟花爆竹“禁改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参加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检查和值班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全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工作。配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对我市20xx年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开展公开、统一、集中销毁工作。

  2017年百日安全活动总结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162号)和《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此两项工作,立即制定了《自贡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并转发了省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162号)文件,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区县环保局开展大检查活动。

  二、具体工作情况

  按照我局统一工作部署,全市环保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95人次,车辆222台次,主要检查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危废处置企业、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

  (一)开展了5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工作。首先,对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集中排查,清除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等养殖活动;第二,部分区县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了水质监测,及时掌握了水质状况,为今后制定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第三,强化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坚持了每月一次的现场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水源管理部门研究解决措施。

  (二)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专项检查。我市对唯一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莲花垃圾处理厂医废处置中心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储存、销毁、转运情况。经查,我局未发现该单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三)对化工、涉危涉重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开展了环境安全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和隐患问题,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检查中共发现9户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由辖区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我局将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不强,缺乏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治理环境污染的意识。

  (二)由于多数企业生产技术落后或经营状况不佳,污染治理投入不足,有的环境污染问题还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仍存在部分涉危化品企业处于城市中心的情况,具有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局将结合各项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好审批关,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安全事故。

  (三)我局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的精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建言,加快剩余城市中心的涉危化品企业的搬迁或淘汰进度。在此类企业搬迁或淘汰之前,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环境应急措施到位,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同时加大宣教力度,积极与周边群众沟通交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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