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警校招生条件,警校录取分数线预测

发布时间:2017-04-01 21:54:1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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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在我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2017年宁夏警校招生条件,警校录取分数线预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宁夏警校招生条件,警校录取分数线预测


  一、学院概况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函授本科在册学生3505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2500多人次。学院占地面积346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学院内设9个行政管理机构,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全国政法干警招录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高职(专科层次)开设法律事务等13个专业;2015年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区招生。

  (一)学校全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

  (二)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六)学院校训:崇德明知 尚法敦行

  (七)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

  (八)邮编:750021

  二、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行政执行(交通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行政执行(毒品犯罪矫治方向)、司法信息技术、图文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网络警察方向)13个高职专业。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5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年制高职各专业招生总数为980名。2015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690104法律事务240

  690104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55

  690104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方向)100

  690103司法警务55

  690203行政执行(交通管理方向)100

  690201刑事执行100

  690301刑事侦查技术50

  690203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40

  690201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40

  690304司法信息技术55

  690303安全防范技术(网络警察方向)55

  590209图文信息技术50

  690203行政执行(毒品犯罪矫治方向)40

  四、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五、报考条件

  学院招收全日制高中毕业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报考学院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录取考生入院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外语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区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相关内容: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六)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极少数优秀学生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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