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武功向民办教育机构收保障金 从20万降到2万

发布时间:2017-04-02 10:44:5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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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陕西咸阳武功县领军教育机构一负责人李磊(化名)向澎湃新闻反映,该县教育局要求其所在机构缴纳20万元风险保障金,在机构拒缴后,金额从20万元逐步“打折”到2万元,并被强制扣押桌椅板凳,致其办学难以为继。

  李磊称,扣押桌椅前,武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曾以没有缴纳“风险保障金”为由,赶走该机构正在上课的学生,“前后来了十几次”,并在2016年12月28日,强制扣押该机构的办公桌椅及课桌椅。

  对此,武功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收取风险保障金的依据是按照2009年咸阳市印发的《咸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为什么要扣押桌椅,他说:“领军教育机构存在 教师资格不达标、没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畅通、没有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场所不适合办学 等问题。”

  3月29日,武功县教育局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是否会退还课桌椅,“我们还是之前的回复,不是不允许谁办学。但是我们要规范办学,因此领军教育他们必须要按照教育局的办学程序走。风险保障金是按照文件精神,是必须要收取的。”

  4月1日,咸阳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以《咸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的内容为准,钱要存到公共账号,“这个不算收费,钱在他们手里。”

  风险保障金从20万一路降到2万

  2015年6月,武功县领军教育培训机构在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开办。

  其负责人李磊近日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3月把办学资料准备好,打算向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但教育局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武功县没有办学许可证,只要交一定的风险保障金就能营业。“他们说,如果民办培训机构跟家长出现了纠纷,可以用这个资金对家长进行补贴,当时我觉得挺合理的。”

  然而问及具体数额时,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缴纳20万元,“我觉得太多了,交不出来;然后工作人员又说,那就交10万也行;4月份又跟我说交8万。”

  李磊告诉澎湃新闻,对于不断“打折”的风险保障金,心里很没底,“价钱一直在降,7月份说还是8万,8月份又降到5万,最后是3万、2万也行。从20万降到2万,搁谁谁心里觉得是正常的现象?”

陕西武功被指向教育机构收保障金:从20万降到2万

  学校桌椅被扣押。爆料人 供图

  他回忆说,同年12月28日,县教育局联合当地派出所,以未交纳风险保障金为由,强制扣押了领军教育机构的办公桌椅及课桌椅。

  “当天下午16点45分左右,40多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进我们校区,将老师、工作人员赶到一个房间,威胁我们不许拍照,不许报警。他们自称是武功县教育局、武功县街道办事处、城关派出所联合执法,执法前也没有任何通知。”李磊说。

  据李磊提供的《取缔通知书》显示,上面仅盖了武功县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并未见武功县教育局和派出所的任何通知或文件,也并未标注日期。而桌椅被扣押后,也仅给了他一张手写的“明细单”,没有盖任何公章。

  领军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刘晓(化名)对澎湃新闻说,该县其他的教育机构为了避免麻烦,大多已经交了风险保障金,交了后就可以正常办学,“我们不是不交,就是想知道这些钱交到哪儿去了?到时候会不会按照他们说的那种方法退还给我们?”

  李磊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我们县20多家和我们一样的教学机构都交了,但交了钱也只给一个银行收据,也没有办学许可证。”

  2017年1月18日,武功县交大步步高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杨兰(化名)向诉澎湃新闻证实,步步高教育机构已经缴纳了风险保障金,“我们只交了一点,然后教育局给我们开了一张银行出据的证明”,但并不知道所缴纳的钱被用于何处。

  李磊说:“我们在全国有70多家分校,只有武功县需要交风险保障金。 我也上网查了,国家并没有关于风险保障金的条例。”

  3月29日,李磊对澎湃新闻说:“课桌椅到现在没有归还我们,我们(来参加培训的)孩子人数急剧下降,办不下去了。”他称,培训机构的学员已从200多个降到了10几个,“快倒闭了。”

陕西武功被指向教育机构收保障金:从20万降到2万

  《取缔通知书》 爆料人 供图

  教育局人员:扣押桌椅因该机构隐患多

  武功县教育局要收取的风险保障金有无法律依据?

  澎湃新闻查阅法律法规发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六条曾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对此,1月19日,武功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收取风险保障金的依据是2009年咸阳市印发的《咸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县教育局要收取的风险保障金,金额为何可以不断变化?

  该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是依据该办法第十条 非全日制民办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在校生100人以下的,风险保障金最低定额为10万元 的规定,而我县又根据实际情况将标准适当下调了。”

  他解释称:“我们这里教育机构恶意抽逃资金的情况比较多,有的学校在西安办了分校,周六晚上不和家长打招呼就把孩子拉到西安去,导致家长上访。因此我们结合当地情况和文件,贯彻实施了这样的政策。”

  “在办学机构需要进行大型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可申请支取风险保障金,正常办学终止时我们会全额退还。”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对于为什么要扣押桌椅,该工作人员称:“领军教育机构存在 教师资格不达标、没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畅通、没有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场所不适合办学 等问题。”

  咸阳教育局人员:钱存到公共账号不算收费

  对以上说法,澎湃新闻查阅了《咸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咸教政〔2009〕423号),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应在同一银行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一个资金监控专户(风险保障金),资金监控专户是为预防可能出现的办学风险,应付突发事件,由民办教育主管部门强制设立的用于风险补偿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专门账户,接受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管。

  “我询问过咸阳市教育局,他们说成立一个公户转账,把钱放进去。我也想自己成立一个公户专账,问题是我们现在连办学许可证都没有,不能自己成立公户的。”李磊说,“全县20多家教育机构没有一家有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局也说没有,给钱就能办。”

  对此,咸阳市武功县教育局办公室上述工作人员回复称:“对于民办教育机构,我们严格按照《咸阳市民办非全日制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予以规范办学。在达到办学标准并备案登记后,可以申报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1月22日,陕西普惠律师事务所一名罗姓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教育部门收取风险保障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民办学校恶性抽逃资金这些风险,学生家长首先应该知道,尽量避免。”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新华也表示,教育局作为政府主管教育的机构,除了政府规定的收支项目外,没有权收取任何费用,收取的资金都是违法的。

  “咸阳市颁布的《民办学校管理办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肯定是和国家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相悖的,除非国家规定授权的收入,(政府机构)其他收费都是错误的。即使上级有规定,也要看合法不合法。”李新华认为,即使是把钱存到公共账号也是不可以的,就是不能收这项费用,不管之后会不会退还。

  他同时强调:“国家是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必须有办学许可证的。但说交了风险保障金才能办学,这个肯定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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