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04-05 22:57:3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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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2017年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有哪些.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有哪些: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8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18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须在2017年3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

  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录用。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以及考录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工作时间、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查询党群系统和行政机关的招考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3月18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三晋红e网(www.sxdygbjy.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x.hrss.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考生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其以下党群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委组织部联系;报考市级及其以下行政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

  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5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5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5日24:00至3月2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录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根据《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组通字[2015]46号)要求,2017年全省招录的检察官助理职位均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虑到人才存量的规模,本次考试要求报考检察官助理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相应减少录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如录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规定精神,为解决全省公安机关法医人才紧缺问题,将采取面向社会、单设职位、统一招录和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录程序的方式进行招录。报考全省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面试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依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职位。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7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日12: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 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7年3月31日20:00前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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