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二次酒驾处罚规定条例,二次酒驾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2017-04-06 23:10: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7年重庆市二次酒驾处罚规定条例,二次酒驾处罚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7-04-06 23:10:1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2017年重庆市二次酒驾处罚规定条例,二次酒驾处罚标准。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7年重庆市二次酒驾处罚规定条例,二次酒驾处罚标准: 

  对于醉驾处罚标准2017年的规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内容:

  醉驾处罚标准2017年的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