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胎产假多少天,2016年浙江省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16-02-21 18:53: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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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2016年浙江省二胎产假多少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浙江省最新二胎政策吧

  一、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二、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6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最新消息:二胎产假规定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 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2016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最新消息:生二胎工资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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