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有哪些 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建议》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3-02 13:40:2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实行警员职务套改后,增加了大量的非领导职务,现行的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更显突出,体现不出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容易造成层级不分明、警衔高的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便于指挥等现象,应予高度重视,加以研究解决。
个人建议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警察警衔设五等十级,实行一职一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 6、处(局)级副职:一级
实行警员职务套改后,增加了大量的非领导职务,现行的警衔制度的不足之处更显突出,体现不出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容易造成层级不分明、警衔高的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便于指挥等现象,应予高度重视,加以研究解决。个人建议对现行警衔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警察警衔设五等十级,实行一职一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二级警督;
8、科(局)级副职:三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警司;
10、办事员: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