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慈善法》诞生 9月1日实施 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二)

发布时间:2016-03-17 11:09:5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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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募捐,因其涉及慈善财产的筹集和运用,该法予以明确规范、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并重点对公开募捐作出规范。

  例如,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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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法草案曾作出92处修改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对慈善法草案作出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34处。

  如草案第四十一条对捐赠人承诺而不捐等情形的处理作了规定。有代表提出,捐赠人承诺捐赠后,如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影响其生产或者家庭生活的,应允许其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再比如,有些代表建议,在草案中,应充分考虑个人在困难时向社会求助的权利,适度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是一项正当的权利,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不受慈善法调整。

  但同时,公开募捐涉及慈善财产的筹集和管理,是用别人的钱办善事,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

  因此,草案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对此,有专家表示,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不违法。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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