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对话交通部:放开出租车经营权要因城而异,未来私家车能不能做专车?(三)

发布时间:2016-03-19 10:50:0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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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需要予以改进和优化。如何优化?各个地方都在探讨不同的方法。比如,有的城市采用了员工制的方式,但实践看并不受驾驶员的欢迎。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这次改革中我们所提出的协商,行业协会、企业、驾驶员和工会组织协商。政府则在其中调控,监督企业是不是有暴利或者很高的利润。

  网络约车 一次许可全网通行

  光明日报记者:我们看到征求意见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网络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很多网络约车公司的业务是全国范围的,这样的许可设置是否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刘小明:互联网企业的特点是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确实不分地域,可以跨省跨区域。为了更好适应这个特点,我们也在研究,要优化许可程序,尽可能地减少许可环节,为网络约车企业提供最大可能的便利服务。

  但是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我们提供很好的服务、简政放权,必须保证出租汽车对公民的基本服务要求。所以,从事网络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点是有共识的。只是,在许可的方式和方法上还有分歧。

  目前的初步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当地的省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许可,得到许可后全网通行,在其他城市不再需要进行许可申请。

  私家车经转化

  可进行营运

  人民日报记者:接入网络约车平台的私家车是不是“黑车”?未来私家车能不能做专车?

  杨传堂: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进行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从法律法规上说,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营运服务,是不合法的。

  当然,网络约车是个新生事物,不能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网络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和司机都去坐过、体验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合法的出路,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所考虑的。

  需要确定的一点是,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要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政府需要进行相应监管。在目前的意见中,我们为私家车提供了转化为网络约车的转化途径,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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