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计生条例2016(修改版),婚假陪产假各15天产假最长6个月

发布时间:2016-03-25 14:22:4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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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计生条例修改通过

  二胎产假最少158天,第三孩再生育须审批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面两孩”时代已正式开启,同时与生育相关的产假、婚假、独生子女奖励优惠等相关权益也有所变化。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整了相关的保障与奖励政策。

  关键词:

  婚假 产假

  为鼓励优生优育,让新婚夫妇保有一定的休养时间,新修订《条例》将原有的晚婚假时间的规定扩大至所有合法新婚夫妻,并将原有的产假、照顾假优惠拓展到所有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

  新修订《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并增加一款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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