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40岁女子6年被性侵300次 警方称:有违常理,因此全案日前侦结不起诉(二)

发布时间:2016-04-07 14:37:0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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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云指控,每次都是李男打电话要她出去,也都不会说要做什么,也曾经问过“是不是要带我到汽车旅馆强奸我?”如果不出去就会被恐吓“你不出去试试看”,然后在她家前面逗留、鸣按汽车喇叭,为了不让邻居知道有这个人,才会勉强赴约,到了汽车旅馆后就会被强迫脱衣、被性侵得逞。

  检方认为,小云都已经40多岁了,应该已经拥有一定的智识与社会经验,如果不想要赴李男之约,可以直接拒绝,说怕邻居闲言闲语才被迫出门实在太奇怪,而且如果不想要跟李男发生性关系,那应该要有所警惕,怎么会随意被载去汽车旅馆任由处置?事后也都没有报警,因此认定指控违背常理,全案最后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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