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某小当众活剥狗皮,居民不知如何是好,律师教你怎么做(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4-08 09:33:5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上述住户证实,杀狗的为该小区1号楼内一刘姓男子。
被居民指认杀狗 当事人否认
小区住户王女士称,杀狗男子姓刘,是以前当地的村民,特别喜欢吃狗肉,经常从外面逮一些流浪狗回来炖着吃,小区里的人都见怪不怪。
王女士表示,该小区所在地以前是将台乡,拆迁后很多居民养的狗被遗弃,“这儿附近全是宠物狗”。
昨天,新京报记者在芳园南里西区见到了这名刘姓男子,他否认了小区内有人杀狗。并质问记者:“谁说的?谁说的你找谁去。”
男子表示,狗不是珍稀保护动物,吃狗肉并不犯法。“你也吃狗肉,我也吃狗肉,管得着吗,吃饱撑的。”
该男子边走边大声叫喊:“院里狗多了,死狗,车撞了,捡回来煲了吃了,怎么了。”王女士透露,刘姓男子为人并没有太多缺点,“就是脾气差”。
有居民透露,他们曾经报警,但警察要求签署报案材料时,没有住户敢下楼,因为担心被报复。
律师说法
此类事件频发凸显法律缺失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过去几年,类似虐待宰杀动物的情况屡见不鲜,去年石景山一商铺被爆出有现场宰杀活狗的行为;今年初,三河市南外环路上,一名男子挂出招牌称,要把自己家的十多条狗当面宰杀出售。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的安翔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此类当众杀狗是法律的缺失。他表示,如果大家都认为这种行为应该被禁止或者加以处罚,那么就要用立法来体现。当众杀狗,实际上是对周围居民、路人等精神权利的侵犯。我国公民拥有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人身权就包括精神健康的权利。刘姓男子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周围居民的相关权利。
安翔建议,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只能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解决。目前虽然没有明确的惩处条例,但由公安部门出面进行劝说和制止,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压力。如果存在经营行为,民众可以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有职责对其进行处罚。
提到立法,安翔认为,首先要区分《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两个概念。他建议应该首先提“反虐待”,因为相比单独立法而言,在现有法律中加入“反虐待”的相关法律条款会相对容易。他建议发达地区在地方性的法律中加入相应条款,从而对虐待动物行为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