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首付 深圳零首付仍可操作(二)

发布时间:2016-04-12 09:48:2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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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资金来源看,P2P投资者为购房贷款“做了嫁衣”。某P2P平台投资项目中一款年化收益为7%的产品,用途描述为“住房消费”。据客服介绍,其对应标的就是该平台融资项目中的购房贷、装修贷及赎楼贷。

  业内人士表示,投融资错配在P2P领域十分普遍。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存在监管盲区,不少房贷类平台野蛮生长,部分平台甚至没多少自有资本金,而是通过“8%利率引资,12%利率放贷,赚取4%利差”的方式生存。

  —— 银行“消费贷”成了首付款。天津市南开区天拖地块某楼盘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不够,可协助申请天津某股份制银行的“消费贷”,无需抵押、不计入征信,最高可贷30万元。记者致电该银行了解到,“消费贷”是该银行一款信用贷款,银行把钱打到客户卡内,客户按月还款,购房时卡内余额可直接使用。

  银监会2013年曾下发文件,明确消费信贷不能用于购房,且贷款用途应以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但中介人员称,通过担保机构“一条龙服务”,这些证明“都能搞定”,银行一般没有精力逐一审核,哪怕消费贷用于购房,实际操作中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面向家庭消费推出信用贷产品“家园云贷”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袁鸿昌坦言,界定借款人如何使用贷款存在难度,“可能拿去买车、旅游,也可能拿去垫付首付,这个我们控制不了。”

  变种首付贷推高金融风险 楼市去杠杆需补监管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各类变种首付贷在放大楼市金融杠杆、吹大楼市泡沫同时,也将透支购房者偿债能力,并将楼市风险向银行业等金融系统传导,需高度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场外配资”使购房者购买与其收入水平不符的住房,承担了风险承受能力之上的贷款负担,而“高评高贷”更是明显具有欺诈性质。

  多地近期出台政策对首付贷“叫停”。3月以来,深圳市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先后发布通知,对深圳地区首付贷情况进行摸底,严禁企业开展高杠杆房贷业务。3 月25日,上海楼市新政“沪九条”也提出,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多位专家表示,央行设定首付比例限制是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类变种首付贷干扰了国家房地产政策,令首付限制成了摆设,导致购房信贷承受能力失真,也使金融风险进一步放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变种首付贷依然存在,说明我国民间金融管理存在短板,监管部门应对房地产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范围和准入标准严格规范,相关部门和银行系统应要求评估机构合理评估,理顺定价机制,对于违规评估、严重高评的,应通过曝光、行业禁入等进行清理。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在房价上涨过快的热门城市,应坚决降低金融杠杆抑制短期投资需求,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将资金向中小城市引导,促使中小城市实现去库存。银行业也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把控能力,合理处理购房者收入与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的关系,使房贷偿还金额控制在购房者未来合理收入之内,更严格地控制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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