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遭父亲不断殴打2小时后晕厥 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

发布时间:2016-04-13 16:20: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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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22日,放寒假的雯雯突然找到她家,说爸爸出去没回来,钥匙也忘在家里了,回不了家。于是,她将雯雯收留了下来,根据雯雯提供的父亲电话,打过去却始终关机。雯雯在张女士家住了三晚,她的爸爸和继母才回来。

  物业负责人:曾想到社区去举报 可还没去孩子就没了

  4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雯雯家。门上贴着两张警方的白色封条,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该小区一黄姓保安说,4月5日,两名民警押着雯雯父亲回小区指认现场,“戴着手铐,上楼指认后,又去了地下车库。”

  这名保安说,他们调取监控发现,4日晚上9时28分41秒,雯雯父亲抱着雯雯慌张地进入电梯,雯雯妈妈紧随其后,可能由于事发突然,鞋都没来得及穿,在电梯内才穿上了鞋。从监控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雯雯一动不动躺在父亲怀里,双腿乌青。

  据张女士说,雯雯父亲曾告诉她,孩子被打从来不哭,他给雯雯买了个搓衣板,经常罚跪,有时一跪就是一夜,第二天膝盖都是血肉模糊。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另外几位邻居处得知,他们经常看到雯雯深夜还独自一人在门外罚站,也总是鼻青脸肿的。

  “孩子被虐待是事实,经常被打也是事实,我们都知道孩子经常被打,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和她爸去说。”4月11日,该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说,之前他们还想到社区去举报,没想到还没去,孩子就没了。

  学校校长:班主任曾想找家长 孩子哀求“再找打得更重”

  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雯雯生前就读的汉台区青龙观小学。

  “孩子是四年级才转学过来的,今年上五年级。”学校一位老师说,他们也知道雯雯经常被打,也曾将她父亲叫到学校批评教育过,但都无济于事。该校一王姓校长说,班主任曾发现孩子伤得比较重,就说要去找家长,没想到雯雯苦苦哀求,说“再找打得更重”,后来就没有再去,也没有报警。

  “在学校表现都挺好,非常聪明的一个孩子。”另外一位老师惋惜地说,虽然知道雯雯的遭遇,但学校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家里发生的事情,外人也没有办法干涉。”

  据王校长说,警方向学校通报称:4日晚上,雯雯父亲又开始“教育”她,从7时将孩子打到9时许,雯雯被打到晕厥。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却抢救无效死亡。5日凌晨零时许,雯雯父亲到派出所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相关机构发现家暴应报案 未报案致严重后果将被追责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近一年多时间里,邻居、小区物业、老师和学校,对于雯雯的遭遇,都曾对其父母进行过劝说,却未果。雯雯就读的青龙观小学的王校长说,因为是家长“教育问题”,虽然多次发现雯雯脸上身上有伤,学校从未报过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如果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雯雯遭遇家庭暴力后依法作为,很可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解释说,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家暴法还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赵小东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很心痛,雯雯父亲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对于社会,也应该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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