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联副主席集资诈骗 海南工商联原副主席非法集资案:办假证借款(二)

发布时间:2016-04-14 18:37: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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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8日,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多组证人证言及被害人报案笔录等证据。面对受害者当场质疑和公诉人发问,沈桂林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持异议,当庭一再否认自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公诉人指控,沈桂林非法集资金额8.8亿余元,造成损失3.6亿余元。这么多钱,沈桂林究竟用到哪里了呢?

  沈桂林一直强调自己在投资,他所成立的没有开展业务的地产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也有打算开展业务。但是,在回答公诉机关提问时,沈桂林承认,到了后来,因为借的钱越来越多,他每月要偿还的利息就达到上千万。而他由于经营不善、投资失败,导致资金崩盘。

  除了沈桂林所承认的偿还利息、用于公司经营,沈桂林还用非法集资给同居多年的女友戴某购买了别墅、车子及钻戒等物品。

  沈桂林在庭审中称女友戴某为“戴总”,两人于2000年前后相识,同居多年。沈桂林否认“戴总”参与其“借款”事务,称其用女友名义买的别墅已经被他拿去抵押借款了,而车子也是借用名义,实际上是公司接待用车,而钻戒则是为了感谢戴某在自己公司业务上的帮忙。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中包括一组戴某及其公司员工的证言。据证实戴某是沈桂林同居多年的女友,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

  戴某笔录显示,其名下公司与沈桂林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公司间的走账,以制造虚假营业额,但互不插手对方公司的经营。后来沈桂林要求这部分资金借给他使用并支付利息,本来用来走账的钱变成了借款。截至案发,沈桂林还欠其个人及公司3000多万元。她不知道沈桂林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也未帮助其吸收资金。沈桂林曾为其购买的房产、钻戒、汽车等她全部上缴,但事先不知道这是沈桂林用非法集资款所购买的。

  控辩激烈

  铁证如山难推翻

  在沈桂林失踪逃跑后,该公司高层将字画用7辆车运走,运送途中部分字画被被害人抢走,运到目的地美丽道公司的只有5辆车。第二天,又有50多人到美丽道公司抢走了部分字画物品。由于当时场面混乱,被抢走的物品都没有登记。

  据公诉机关介绍,目前沈桂林海南美丽道公司丢失的字画还没有完全追回。

  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本金,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再也无力支付。因担心事情败露,沈桂林将登记被害人借款的金额、支付利息等资料的记录本烧毁,于2013年12月7日携带外币从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离开海口前,沈桂林在明知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向郑某借了100万元。

  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案情和借款数据,沈桂林表示认可,“我不记得我曾经借了多少人多少钱,以公诉机关认定的为准”。不过,他仍为自己喊冤,表示自己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他辩称,自己从未在社会上公开宣传过借款的事,只是在亲友圈内说过,所以自己并不是集资诈骗,只能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还说,自己从未想过要卷钱跑路,只是自己经营不善、投资失败,觉得无法面对亲友才出国。对于出逃的事实,他称自己只是暂时回避。

  对于沈桂林的辩解,公诉机关表示,沈桂林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主要看其是否存在虚构事实,以及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具体到本案,根据公司员工证言及查明事实,沈桂林公司经营并不好,一有进账就转入其个人账户,集资来的款项用于生产经营并不多,集资款除被用于偿还利息,部分资金则用于挥霍,购买房产、车辆等,还给女友购买别墅、钻戒、手表,其后期每月所支付利息更高达2000万元。

  此外,沈桂林还有携款潜逃及烧毁账本的行为,制作假的房屋他项权证,对外宣称公司经营良好等情况,从其集资款的用途、事后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借款对象等,可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请允许我向所有的受害人、亲朋好友致以深深的歉意”,沈桂林向被害人席位的被害人代表鞠了一躬,他将自己“借款”的所有受害人称为“投资人”。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时,沈桂林说:“我认罪、悔罪。”

  2016年4月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沈桂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审理认为:沈桂林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沈桂林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予从轻处罚。

  宣判后,沈桂林表示将上诉。

  这是海南建省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无疑是十分巨大的。是沈桂林赌博人生的态度和诈骗做法造成了自己的悲剧,也造成了很多借款人整个家庭的举步维艰,沈桂林理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谈雄杰、崔工年、陈小刚、杨玉林等7人帮助宣传所谓的借款投资获利消息,介绍和鼓动他人参与,而这些人又在各自圈子扩散传播这一消息,如此口耳相传,人传人的人际传播方式推波助澜,使得投资参与人员由亲朋好友延散到社会群众,从而推动了沈桂林非法集资进程。

  此外,出借人未能意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没有看到高利息背后的高风险,没有深入了解沈桂林的经营和资信情况,仅靠表面现象就将钱借给沈桂林,以致最终陷入庞大的骗局。

  对此,我们有责任提醒社会公众,应警惕高利息背后的高风险和陷阱。拒绝高息诱惑,抵制非法集资,才能从源头上遏止非法集资。同时本案也给我国资本市场再度敲响了警钟,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风险和法律意识,对于大额资金款项的去向应及时进行监管,加强典当行业的监管,力求在非法集资活动初期就予以遏止,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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