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阶段性调整下调 工资养老待遇不会减少

发布时间:2016-04-15 11:26: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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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已适当降低企业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之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此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较高。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从工伤、失业、生育、养老、医疗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来看,个人缴费约在10%,企业承担约在30%,对于企业来说有较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影响到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所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加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有利于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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