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深圳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续期

发布时间:2016-04-18 10:41: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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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温州市区部分市民发现持有的土地证面临土地年限20年到期,要花费数十万元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到期,《物权法》上规定为“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交纳标准如何?《物权法》并未给出规定,这也直接引发了温州土地续期的争议。

  澎湃新闻注意到,实际上,有关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深圳早在2006年就已出实例。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1998年房产改革全面铺开之后,越来越多的居民自购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何去何从,出让金如何交纳,让中国人担心起来。

  在深圳特区,由于原有商业用地的20年使用权开始陆续到期,担心已成现实。

  1980年开始建设的国商大厦是全国第一栋商用写字楼。惟其最早,也带来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

  据报道,1981年12月,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给在特区投资的客商划拨土地。并规定了土地最长使用年限: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用地50年;旅游事业用地30年;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用地20年。

  问题就出在根据这一“特区年限”,国际商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到2001年12月31日截止。

  这比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最高年限为40年少了一半。

  深圳规定与国家规定的时限差,就成了问题。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深圳,像国际商业大厦这样使用“特区年限”的土地有73平方公里。

  2002年以来,由于原有商业用地的20年使用权开始陆续到期,当时并没有相关界定,有一段时间,深圳采取了100%补地价的模式。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2~2004两年间,深圳市国土系统以市场地价为标准,实行100%补地价的模式。到了2004年,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而这些,也正是当时仍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悬而未决的热点问题。

  《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中,对补交地价标准重新进行了划定。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交地价一次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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