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长春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政策(最新)(三)

发布时间:2016-04-22 10:35: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最新长春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政策(最新)(三)》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4-22 10:35: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我省尚不能上牌落籍

  张东艳表示,像李先生这类骑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应该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这类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应申领摩托车牌照,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都是违法行为。

  目前,我省尚不能为超标的电动车上牌落籍,据悉,一旦公告下发,就可以实施落籍了。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地交警部门对那些时速超过20公里的、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都要求不能再上路行驶。各地交警部门如发现群众驾驶超标车上路,一般采取警告措施,不听劝告者将收缴其车辆。

  春季以来长春超标车发生百起事故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预防交通事故专家组成员、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张春生介绍,自从今年春季以来,长春市与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屡次发生,迄今已经发生上百起事故,基本都导致人员受伤。

  “在长春发生的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的,往往都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张春生说。

  记者到长春市很多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咨询,但都买不到不超标的车。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生产行业的迅速扩大,大多数的车辆都严重超标,很多车辆完全变成了“轻型摩托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