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失独家庭特扶金每人每月增300元 北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标准(二)

发布时间:2016-04-22 10:35: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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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今年1月1日起,北京还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的标准。对于具有北京市户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政府发放的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明年起计生奖励特扶经费区县分担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5年度,调整后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仍由市级财政负担。从2015年起,将负担渠道调整为市、区县两级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85%,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纳入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区县财政负担15%。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对于普通市民没有影响,接受扶助的群众依然按照原渠道领取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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