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上海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政策(最新) (二)

发布时间:2016-04-23 11:3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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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骑自行车限载一名未成年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成年人,是否必要可行?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载人未作明确。从上海市实际情况来看,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短距离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接送学龄孩童或者夫妻同乘一辆车上下班的情况较为普遍。

  对此,有观点认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车型结构是按照有后座(乘客座位)设计的,因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乘客。如果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载人,将无法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另行添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者升级为汽车,不仅增加市民的经济负担,也加大了道路交通压力。

  支持的观点则表示,从技术角度考虑,两个成年人的重量可能超出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载重量,影响行车安全,立法应当明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未成年人;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年龄或者身高、体重也应当予以明确。

  按照草案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得载人。

  2)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上牌

  立法拟明确将国家标准中的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等推荐性项目,在上海市强制执行,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是否必要、可行?

  现实中,部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规避推荐性标准,生产超重的“豪华版”电动自行车,或者提高电动机输出功率同时设置可拆卸的限速装置,使出厂时符合最高车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拔掉限速器后,行驶速度提高至40公里/小时甚至更高。

  针对这一问题,立法拟在现有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要求,将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等标准项目上升为强制性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在草案相关规定中,在上海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以及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外形尺寸、电动机功率或者汽油机排量等重要标准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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