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公积金查询方法提取条件甘肃省(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4-27 10:39:5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购房合同(协议)·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或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协议)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③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①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③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①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协议)总价或者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4·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TA.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名单·收款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须出具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①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
提取时限: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TA.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的日期为准,③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①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TA.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5·在本市购买拆迁安置房
由拆迁安置单位先向省中心提供拆迁公告(或拆迁许可证·或拆迁安置方案等)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及拆迁户名单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拆迁安置单位未向省中心做提取备案的,由购房职工本人提供拆迁公告(或拆迁许可证·或拆迁安置方案等)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鲜章。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备案,职工个人无需提供拆迁公告等相关拆迁手续。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还建超面积部分,补差价款20%及以上的付款凭证;或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差价款全额付款凭证。
提取时限: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补差价款收据同时生效日期为准,③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①次;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③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①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拆迁安置房超面积部分补差价款总额(差价款总额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补交金额或者差价款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注:在拆迁安置补交差价款时,如果拆迁安置单位直接将过渡费等应发放给被拆迁人的费用以转账方式抵顶差价款的,则由拆迁安置单位或者还建单位出具抵顶证明,金额可计入已交差价款,作为要件中的付款凭证,同时计入应提取的差价款总额。
6·补办购房提取
职工购房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超过提取时限,且从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可申请补办提取①次。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当时账户内的余额,且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全额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①金额为准)。
7·家庭自有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职工在省中心开户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③个月及以上,且从未以本条情形以外其TA.形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包括物业管理和水电暖等费用)。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每年可申请提取①次(跨年不累计)。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
8·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
重大疾病是指恶性肿瘤(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等);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严重脑损伤;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②十⑤种治疗周期较长·花费巨大的疾病。
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花费较高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应提供:以前年度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本年度在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治疗票据。
提取时限: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以住院费用结算单日期为准,①年内提取①次;患重大疾病进行长期门诊治疗的,在治疗期内每年可以提取①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职工本人需要支付的部分。
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须对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费用结算发票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