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户籍改革制度 10类群体落户细则(常见问题答疑)》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4-29 13:56:2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民众最关心的是怎样圆“城市梦”。观察可见,在落户条件方面,与国家版的意见相比,不少地区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的“步子”更大。其中,贵州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这意味着贵州的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将同样全面放开;湖北提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大中城市,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
在特大城市落户方面,各地普遍提出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河南提出“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黑龙江提出哈尔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湖北提出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10类群体落户细则如下:
1、建制镇和小城市
除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2、中等城市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3、昆明市主城区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
证件: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证件:本人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由昆明市自行制定。
4、昆明市主城区外的城镇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申请人在租赁房屋落户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且租赁的房屋内未登记有常住人口,可申请本人和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其他直系亲属落户时,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证件: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并在公安机关相关系统中报备过租房信息、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落户人之间的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5、城镇(除昆明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申报户口,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应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