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平潭厦门户籍改革制度最新消息 积分落户政策细则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4-29 14:18:0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加快完成流花溪、梅峰河等7条内河整治,全面启动胪雷河、螺洲河等6条内河整治,积极推动区管86条内河保洁市场化。
今年,福州市保障房、大型公建等四类项目及绿色生态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市洁净工程,今年新建改造垃圾转运站15座,建成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和闽侯窗厦渣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体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以上。
福厦岚三地将建积分落户制度
《意见》明确,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厦门市要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其他地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居住在福建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以上两段所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就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省政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通过调整积分落户分值比重或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在就业居住地落户。
制定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库以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
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推动建设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各类人口信息的整合集成,形成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综合信息库,并实现人口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
农民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三权为条件
省政府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意见》明确,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时间表榕户改措施上半年公布
《意见》还明确了有关措施出台的时间表。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于今年6月30日前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