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硕士雷洋涉嫖死亡 专家解读:公安机关应有现场执法录像》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5-11 07:14:1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嫖娼嫌疑人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如何对他们进行控制、审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业内人士向重案组37号(微信 ID:zhonganzu37)探员介绍,嫖娼行为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可以对嫖娼行为进行查处,做出处罚。
“雷洋事件”应属警方接到举报执法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实际的查处过程中,“抓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经过长期摸排之后,再将涉嫌卖淫嫖娼的窝点查获,此种情况一般要先经过长期的便衣调查,找好时机进行查处,这种查处行动一般情况下由市局治安总队来完成;另一种是辖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然后将线索流转给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派该辖区警力前往对被举报场所进行盘查,从目前本案的情况分析,可能属于警方接到举报后的执法行动。
如遇拒捕警方可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法律还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民警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