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获国家赔偿275万 死缓犯人陈满和海南高院达成协议获国家赔偿275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6-05-13 16:35:2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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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3日,经协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陈满因一宗23年前发生在海口的杀人放火案被判死缓。经再审于今年2月1日改判无罪。

  2016 年3月14日,陈满委托律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余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日立案,3月30日,依法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赔偿请求人陈满的意见。听证会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与陈满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国家赔偿问题,5月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

  23年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与纵火,陈满被捕入狱,从死缓到申诉,一路坎坷;23年后,再审改判,陈满重获自由,一段新的人生旅程悄然开始。今天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陈满国家赔偿案的结果。两个月前,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了高达 96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这是如何算出来的呢?法院又将如何采信呢?

  陈满申请966万余元国家赔偿包括啥?

  2016年3月14日,已经被宣告无罪的陈满来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为自己23年的无罪羁押申请国家赔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立即将接到的陈满国家赔偿申请转到法院赔偿办,当天受理,当天指定承办法官。

  陈满在向法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主要陈述了两方面的请求,一方面是请求法院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向陈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陈满: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个事情,当年我是冤枉的,我的名誉要恢复。

  除了对恢复名誉的请求,陈满还提出了总额达966万多元的经济赔偿请求,其中包括五项费用,分别是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申冤费用100万元。

  以人身自由赔偿金为例,陈满的代理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陈满来说,也就是要按照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赔偿金219.72 元。陈满从被捕到无罪释放,一共经历23年,合计失去了8437天的人身自由,这样用每日赔偿金的数额,与失去自由的天数相乘,就得到了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数额1853777.64元。至于误工费的理由,则是在于认为陈满如果不入狱,收入水平是要高于国家平均工资的,因此按国家平均工资的两倍计算,计算了 370余万元的费用。

  陈满:我不坐牢,在外面起码可以通过我的劳动,我辛勤的付出得到回报,我要生活我懂得去干事,去做事。这么多年我没有做工,我没有做事,我的报酬就没有了,就算是误工是吧?那么也应该得到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申冤费用是申请书中另外两项比较大的费用。

  陈满:我的父母退休后应该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我作为后辈应该孝敬他们。相反,他们带着沉重的枷锁为我辛劳地奔波,付出的远非常人所能想象。

  律师认为,这23年,陈满缺失了普通人拥有的完整家庭、事业,不能在双亲膝下尽孝,饱尝了人生离别之苦,所以申请了3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陈满的律师介绍说申冤费用也是实际开销。陈满父亲保留的开支记录显示,仅1993年到1998年,他们就支出了十几万的费用,其中交通费占大部分,当时飞机是没有折扣的。

  陈满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前 海南高院已启动相关准备

  据海南高院的法官介绍,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既包括《国家赔偿法》支持的赔偿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额,也包括超过现行法律范围外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样进行赔偿工作呢?

  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振勇介绍,在陈满3月14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之前,他们已经启动了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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