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千元手机要八百酬金 重庆女子捡到一部千元手机归还索要八百元酬金(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5-15 11:33:3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总的来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悬赏的报酬。未悬赏的,失主没有法定义务支付报酬,但应支付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而支出的费用。
多知道点〉〉
归还遗失之物 外国这样酬谢
德国
《德国民法典》第971条规定:
(一)拾得人可以要求受领权利人支付拾得人报酬。拾得物的价值在1000德国马克(使用欧元前的德国货币——编者注)以下的,其报酬为该价值5%;超过此数的,超过部分按3%计算;动物为价值的3%。
(二)拾得人违反报告义务或在询问时隐瞒拾得物的,上述请求权即告消灭。
日本
《遗失物法》第4条:
受物件返还者,应将不少于物件价格5%、不多于物件价格20%的酬劳金给付于拾得人。但是,公法人不得请求酬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