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法轮功"宣传品获刑 广西3人贴"法轮功"宣传品获刑(二)

发布时间:2016-05-19 10:07: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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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警方调查,张某、冼某、黄某均来自广西梧州。1996年,张某嫁给了冼某的前夫,三人共同生活在一栋楼里。受“法轮功”不法分子蛊惑,冼某开始背着家人偷偷习练“法轮功”。2010年,张某也开始跟随冼某一起“修炼”。

  跟张某、冼某一起练功的还有黄某。为了宣传、传播“法轮功”,三人一道从非法网站上下载“法轮功”资料并打印成宣传画册、标语等,骑着摩托车多次到周边乡镇四处散发、张贴。令人后怕的是,三人竟然还将宣传邪教的小册子发到了小学门口。

  “他们把小册子发到我们学校来,就是想对学生进行 传教 。”说起学校门口出现的邪教宣传品,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马塘小学校长莫华军十分愤怒,“小学生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很容易受到蛊惑。邪教组织这种企图侵蚀青少年的行为危害极大,必须予以清除。”

  张某、冼某、黄某均自称,治病是其“修炼”“法轮功”的初衷。3人本来就患有不同种类、不同严重程度的疾病,却因迷信“法轮功”长期耽误治疗,目前仍然疾病缠身。其中,由于一直没有到医院接受治疗,前段时间冼某因为痔疮大出血险些丧命,被抓获后实施了取保候审。

  “她们走到这一步,我阻止不够,十分后悔。”冼某前夫、张某丈夫林某懊悔地说,“对孩子影响很大,家里收入也减少了。参加邪教活动不仅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害了家庭、害了她自己。”

  “参加邪教,害人害己。”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彭晓峰表示,对于“法轮功”人员窜入乡村、学校、厂矿进行宣传、传播邪教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坚决打击。

  失去自由悔不当初 防范邪教任重道远

  “别人叫我学 法轮功 ,骗我说把名利看清了,慢慢病就好了,事到如今才醒悟过来。”谈到因为“法轮功”而失去自由无法与亲人团聚时,黄某不禁痛哭流涕。

  “教训很沉重,警示很深刻。”贺州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一些邪教组织往往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文化程度低、老弱病残等易感人群,打着治病健身、驱灾避祸、合法宗教活动等名义蛊惑人心、发展成员。本案中,张某等三人受境外“法轮功”组织蛊惑煽动,不仅自己习练,还散发、张贴邪教宣传品,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

  “我后悔,今后不会再练了。我应该相信科学,不应该相信那些反科学的东西。”冼某说,“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也对不起自己。”

  据有关部门介绍,自1999年7月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绝大多数习练者已摆脱邪教精神控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但在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蛊惑煽动下,仍有部分人员深陷其中,继续从事邪教活动,危害身心健康,危害社会甚至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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