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中财务挪用60万 河南一高中财务挪用学费买理财挪用60万挣60元(二)

发布时间:2016-05-20 10:55: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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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孝锋原是偃师某实验高中财务室的一名报账员。调查显示,2011年7月至9月间,铁孝锋将陆续收取的学校2011年下半年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存入其个人账户,并于当年7月2日和9月7日,分别取出其中的10万元和5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款被赎回后,铁孝锋先后获利32.95元和27.40元。

  2016年3月21日,铁孝锋被立案侦查。压根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事的铁孝锋,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面临刑罚后追悔莫及。

  “这也算犯罪?”

  据介绍,戚明威和铁孝锋的心理和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为在他们看来,不管是存入账户还是购买理财产品,钱都是放在银行,并没有往自己兜里装,认为只要是不贪不占就不算犯罪;就算挪用了,也是用于短期理财,应该不会被追究。检察官说,实际生活中,持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有些案发学校领导,在得知检察机关因此立案后甚至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算犯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达到规定数额,哪怕只挪用一天也一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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