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系陈新喜身份造假 再揭莆田系陈新喜:警方正调查其假身份被指曾因涉毒被抓(二)

发布时间:2016-05-21 15:33:1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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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封面新闻记者来到辖区派出所——赣州市公安局南康分局金鸡派出所,听说要查询陈志勇是否“挂靠”298号,一位辅警以“户籍系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请求。

  启动调查

  公安厅高度重视 三部门联合调查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和睦派出所派出所沈姓教导员表示,陈新喜的身份证,办理程序等完全合法。“至于其他信息,系陈新喜个人隐私,作为警方暂不能给予披露。”而另外一张户籍登记地址在江西身份证,是否于陈新喜有关联。拱墅分局政治处有关人士特意致电封面新闻记者解释说,应由江西警方调查后再予以确认。

  5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江西省公安厅。当天下午,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刘志强代表江西警方作出初步回应称,他们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赣州市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5 月20日晚9点,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向封面新闻发来传真件。这份落款“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传真显示:5月19日,该总队接到封面新闻反映“陈志勇”虚假户口信息情况后,江西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指示赣州市公安局当天即由局领导率领纪委、督察和户政部门成立工作组,赶赴涉事地南康区、大余县开展核查工作。

  警方深挖

  陈新喜持假身份证 正调查是否持证违法

  据经初步调查,“陈志勇” 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坪岭社区泰康东大道298号持有虚假身份信息的情况属实,现已决定立即注销“陈志勇”虚假户籍,并对涉事责任人员启动问责调查;对南康区东山街办坪岭社区泰康东大道298号空挂户口问题,已组织人员对该住址所有户口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坚决依法处理。

  刘志强还表示,通过调查目前核实确认,江西“陈志勇”与杭州陈新喜系同一个人。陈新喜持虚假户口陈志勇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目前江西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深挖中。

  同时,陈元发称,陈新喜曾经因为涉运输毒品案,被某地警方机场分局控制过,他同时发来一张图片予以印证。

  截止5月20日晚10点发稿,封面新闻记者未能联系上陈新喜对此予以置评。

  用假身份证违法

  违法所得要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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