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女生在公厕被陌生男子强奸,遭性侵害为何全程未呼救(二)

发布时间:2016-05-23 10:14:0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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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被告人徐某某强奸未成年被害人,且具有强奸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徐某某自愿认罪,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徐某某不服,认为所判刑期太重,向镇江中院提出上诉。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徐某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此案的判决,镇江中院刑一庭朱晓军庭长告诉记者,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在校女高中生。同时,案发地点较为特殊,发生在公交站台旁的公共厕所内,时间是夏季的某日下午。被告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厕所内实施强奸行为,其具有两次强奸犯罪前科,在前次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七个月内又犯强奸罪,足以说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法院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这才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网友热议:

  月华隐[江苏无锡]

  我在想那位少女如果呼救会不会直接被杀害在公共厕所?犯罪嫌疑人有两次前科,出来之后再次犯法可见在他心里强奸不算重罪。

  三杯两盏淡酒007[北京]

  死刑就完了,还他妈7年,7年出来又害人啊

  睏睏Anna[福建泉州]

  反抗过激过刺激罪犯,本来只是被强奸别到头来不但被强奸还被虐杀,有新闻上少女被强奸反抗被犯人把木棍插入喉管,另外那些觉得强奸会爽的应该报下地址,同性恋们去让他们感受一下被强奸的爽。有些说风凉话的男人不外乎觉得男人不会被强奸,既然如此,以后看到男人被同性鸡奸我都点赞,并说肯

  一只红毛狸[北京]

  不负责任的新闻标题。在多项强奸调查中,受害人9成以上在被侵犯的时候肢体僵硬,呼吸困难因为紧张和惊恐。不是不想呼救,在人身安全被威胁的时候神经紧张难以自制。 标题太冷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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