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毒地”公益诉讼 江苏常州中院受理常外“毒地”公益诉讼(二)

发布时间:2016-05-23 11:43: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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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5月12日,常州市副市长史志军及常州市环保局负责人等一行五人到访自然之友,与自然之友、中国绿发会、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代表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就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引发的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交流。

  对于自然之友、中国绿发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史志军表示理解,认为这是社会组织推动中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也希望能够和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常州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通过此案形成“谁污染,谁负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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