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入户条件规则详细解读2016

发布时间:2016-05-24 10:0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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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入户条件规则详细解读2016。目前,辽宁省正在全面开展积分落户政策的制定,其中沈阳市的具体细则已经颁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详细解读,从中总结出辽宁省的政策制定方向。

  哪些人可以申请落户?

  “意见”中提出,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向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这些户籍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互相投靠,下同)、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积分怎么累计?

  基础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年龄、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4项指标。当申请人的总积分达到落户核准分值120分时,准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如果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申请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积分,学历(职业资格)指标最高分值为100分。

  申请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100分;

  申请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90分;

  申请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80分;

  申请人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70分;

  申请人取得高中学历(含中专、中职)或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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