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打死"强奸犯" 河北男子为妻复仇打死"强奸犯"获无期将迎重审(四)

发布时间:2016-05-24 08:14: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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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拓展:男子为妻复仇打死“强奸犯”获无期将迎重审 原告曾索赔500万


  因认为妻子遭邻居强奸3次看不到事情解决希望愤而杀人,事发后向公安机关自首,最终被判无期徒刑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14万余元。去年底,嫌疑人就此提出上诉,原告也因为嫌赔偿太少上诉,最终河北高院受理该案胜利后认为有些事实尚不清楚,撤销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据悉,今年36岁的毕志新因为得知妻子曾秀(化名)被同村邻居冀鹏在2014年农历的六月十八日、六月底和七月初3次强奸,找到对方交涉。冀鹏先是认赔5万元,但后来一分没赔,并扬言要报复。

  因为眼看事情无法得到解决,悲愤的毕志新于2015年2月5日18时许酒后拿镰刀和菜刀找到冀鹏,将其打死,事后自首。

  同年8月5日,保定中院在涞源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指控毕志新故意杀人,冀鹏的母亲、妻子及一双儿女附带提出高达500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并要求法庭判毕志新死刑。对此,毕志新及其律师认为,毕志新因看不到事情解决的希望才“义愤杀人”,加上有自首情节,又是初犯,希望法庭能酌定从轻,给予3至10年量刑,但保定中院没有采纳关于“义愤杀人”的辩护意见。

  当年10月21日,合议庭酌情考虑后一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毕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毕志新附带赔偿冀鹏的母亲、妻子及两个孩子14万余元。因为不满判决,原审被告人毕志新提出上诉,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嫌赔得少,也提出上诉。

  之后,河北高院受理该案并组成合议庭,终审裁定,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毕志新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有的尚不清楚,故裁定撤销报道中院关于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将该案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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