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成老赖 河南男子莫名被法院裁定为老赖遭判赔65万并被抓

发布时间:2016-05-25 07:33:1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莫名成老赖 河南男子莫名被法院裁定为老赖遭判赔65万并被抓》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5-25 07:33:1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直到现在,河南鹿邑县人朱志华还顶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帽子。

  该罪名缘起于一起联合建房的合同欺诈案,朱志华被判败诉,被要求赔偿原告杨朝义65万元。但朱志华称,直至自己被法院公布为“老赖”,他找到法院,才知道自己已经被鹿邑县法院及周口市中院三次判决败诉。

陆嘉强出具的书面证明称朱志华对所有诉讼不知情

  陆嘉强出具的书面证明称朱志华对所有诉讼不知情

尚守运证明朱志华的委托手续系他人转交

  尚守运证明朱志华的委托手续系他人转交

  当时的合同担保人姚辉,以及另3名实际参与建房者均作证称,朱志华未参与实际经营,整个诉讼过程朱志华均未参与,卷宗中的签名为他们代签。

  鹿邑县法院官方以及当时办理此案的法官均未对此事回复记者采访,周口市中院负责此案信访问题的法官称,因朱志华反映自己未参加任何诉讼且不知情,他们正在调取全部卷宗调查此事,目前尚无结果。

  代签合同埋祸根

  朱志华今年46岁。他告诉前街一号(qianjieyihao)记者,他在2006年的一天,到鹿邑县委找战友姚辉玩,“他说他开发南关吊桥的一片地,他谈好的,他出钱买,只是碍于他的身份不便出面,想请我帮他签个字,不用我出钱,只是用我的名义,既然他出钱,我们又是战友,帮就帮一下,也没什么”。

  2007年2月10日,姚辉叫上朱志华,来到南关吊桥南侧的杨朝义家。朱志华回忆,杨朝义家是临街瓦房,“看起来就是已经建了很多年的老房子”。

  进屋后,姚辉和杨朝义商量开发房子的事,“听起来他们两个之前已经谈好了,进屋没多久杨朝义就从屋子里间拿出一沓合同,让我签字,合同上姚辉是担保人”。朱志华签的是《联建房屋合同书》、《待建房屋转让合同书》,约定杨朝义将自己所有的宅基地共计538.72平方米交由朱志华出资联合共建住宅楼,联建房屋建好后所建部分房屋归杨朝义所有,杨朝义再将这部分房屋转让给朱志华。

  朱志华称,除了杨朝义的房子外,姚辉还让他和另一家杨红光签了相似协议。据他事后了解,姚辉和王东坤、陆嘉强等人还与相邻六七家住户签了类似协议。他称,签完合同两天后,姚辉交给他40万元,由他交给杨朝义。他还称,后来姚辉曾希望他出资入股,但他家人不同意,并责怪他不该签合同,他找到姚辉,姚辉称他不愿意就算了,只是以他的名义签了合同,之后的事情不会牵扯到他。

  陆嘉强、张海彬、姚辉、王东坤、赵劲松5人在2008年4月14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书》,以及前述5人的证言均证实,该“南关住宅楼”实际合伙人为他们5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