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告厦航 离职法官告厦航:差3分钟被拒办登机起飞却延误退票还巨贵(二)

发布时间:2016-05-26 10:00:1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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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介绍,2002年,民航政企分开后,除了航权航线、航班时刻的主管权在民航局外,经营权均在各航空公司,因此各航空公司有权制定退改签规则。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修订时删除了退票收取客票价20%退票费的规定。

  被告律师还比较了各家航空公司对低折机票的设限,他介绍,如东航,4.5折及以下客票,票款不退;海航,5.5折以下收取100%的票款;国航,6折以下不允许退票;南航,行业内最严规定,对7折及以下客票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即y舱全票价)50%的退票费;而厦航,4~6.5折(每次)按经济舱全票价(y舱)的40%收取,“相对而言是比较宽松的”。

  “原告因自身原因无法成行,而该航班上的一个座位被真实地虚耗掉了,因此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是原告实际的全部票价。” 被告律师还说。

  阳曙文说:“按照厦航的规定,购买4折以下的机票,消费者因故没坐飞机,去退票时还要倒给钱给厦航咯?”

  此外,原、被告还就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是否属于合同约定内容有争议。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原告强调被告违约要求赔偿,哪怕赔一元钱,但被告拒绝。

  最终,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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