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投毒冤案 云南巧家投毒冤案当事人提国家赔偿求索赔955万

发布时间:2016-06-01 21:49: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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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云南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索赔955万余元。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对澎湃新闻说,该国家赔偿金从侵犯人身自由、精神损害和申冤费用三方面申请。具体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66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6344.65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0000元。

钱仁凤站在母亲遗像前。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是她的一大遗憾。

  钱仁凤站在母亲遗像前。未能见母亲最后一面是她的一大遗憾。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2002 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201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在狱中,钱仁凤不断申诉。检方复查发现,钱仁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凤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凤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

  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至此,钱仁凤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

  杨名跨介绍,根据惯例,国家赔偿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本计算标准,职工工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钱仁凤自2002年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1日以来,一共失去自由5050天,其中法定工作日3400天。据此,钱仁凤或将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82万元。

  “这很不公平”,杨名跨说,“钱仁凤在狱中失去的是24小时的自由,冤狱24小时不能等于工作8小时。”所以,他们申请赔偿除法定工作日8小时外,所有被剥夺自由的时间都提出赔偿。

  2016 年5月16日,“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曾就国家赔偿按职工日均工资计算,发出了“将24小时失去自由等于8小时工作合理吗”的追问。杨名跨认为,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冤狱中的申请人每天只须服刑8小时吗?法定8小时工时制及法定工作日之外,申请人是在监狱中享受法律所赋予的公民休息权、休养及休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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