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命丧导师工厂 多人讲述在导师工厂经历有人失望有人争着去(二)

发布时间:2016-06-03 18:53: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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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导师在外办企业无可厚非,让研究生过去帮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学生能力,但工作量要把握好,“如果是1、2个月的实习,同学们都不会有很大意见,但长年累月的‘打工’就受不了了,更别说被导师刻意延迟毕业。”因此,他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保障学生权益。

  在知乎上也有研究生表达了同样的诉求:“李鹏工厂身亡、电子科大学生联合扳倒教授、邮电大学研究生自杀…每每出现问题都是说该如何规范导师行为,学校该如何管理,但该建立什么机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平衡学校、导师、学生三者间的权利关系才是当务之急。”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王雁接受《青年报》采访时也提出,如果是企业面向问题导向的一些科研项目,学生适当的参与,从人才培养角度的看还是有益处的,并不能因为这起事件而因噎废食,模糊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明确相应的责权利,落实规范,让学生在自愿认同的情况下参与课题,提升科研能力。”

  如何建立机制保护学生?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大学要构建合理的行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关键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让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和受教育权得到明确界定,不能让“丛林法则”变为堂堂大学的生存法则。

  此外,他建议学校行政部门应制建立对教师职权的监督机制,在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中,成立独立的教师伦理委员会,对教师在教育和学术活动中违反规定、侵犯学生权利和学术的不端行为,进行查处,这样才能规范导师职权,让导师和学生关系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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