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关17月国家赔偿14万 福建男子与嫌犯同名被错关17月获国家赔偿14万检方致歉(二)

发布时间:2016-06-03 22:25:2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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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他还要求,追究饶平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刑事责任和饶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错案责任,并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及律师费交通费等175万余元。

  4月22日,饶平县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陈建忠因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1.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不过检方认为,尚未发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违法办案现象。

  此后,潮州市检察院还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认为陈建忠“没有本案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明了他的清白。

  6月2日上午,饶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一位余姓科长来到陈建忠家里,给付了国家赔偿金,并向陈建忠当面致歉。除了14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外,陈建忠申请的困难补助款也一并拿到,合计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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