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童养媳”离婚 重庆巫山童养媳续: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新闻热点】栏目,于2016-06-06 07:47:4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近日,媒体报道重庆巫山“童养媳”马泮艳诉陈学生离婚一案后,巫山县高度重视。今(5)日,记者从巫山方面获悉,6月3日,经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经查明,陈学生与马泮艳2000年相识,于2002年9月生育一女,2008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于2008年2月生育一子。双方婚前均无个人财产,婚后无共同债权,婚后共同修建了位于巫山县双龙镇砖混结构房屋一幢(共三层),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2016年4月6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学生离婚。同日,法院受理此案。
6 月3日,经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男女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是马泮艳与陈学生离婚;二是两人的一儿一女,均随陈学生居住生活并由其抚养,马泮艳不支付抚养费;三是两人修建的砖混结构房屋一幢(共三层)归陈学生管理、使用,待办理产权证后归陈学生所有;四是马泮艳与陈学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产生的一切债务由陈学生负责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