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入户条件规则详细解读2016(二)

发布时间:2016-06-06 22:10: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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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落户办理程序

  (一)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

  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簿》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办理落户。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落户办理程序

  凭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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