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

发布时间:2016-06-08 21:46:2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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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公积金如何缴存及提取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成后,从首次提取开始,主贷人每次提取额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还款期内未来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两次提取间隔不能低于12个月,可以经年累计提取。主贷人个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还贷额度的,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只能提取差额部分。由于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新政策2015,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取业务流程(适用于在建行富通分理处缴存公积金职工):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本人身份证件、省直公积金龙卡,到省直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建行专柜排序办理 账户已封存,未办理公积金龙卡或公积金龙卡已挂失的职工,需携带原单位出具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人名下的建行卡。 

2.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在本行储蓄专柜办理转账存款手续 

3.提取人(或代办人)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第三联)回单交单位记账 特别提示: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或单位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缴存人发生购房、偿还贷款等情形,不能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另有规定。 提取人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首次代办或变更授权,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业务流程 (适用于在工行和平支行皇寺广场分理处、盛京银行营业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单位初审通过后,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若一次办理涉及2个以上提取事项,应出具与之对应的多份《提取申请书》 

3.提取人持相关要件、《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本人名下公积金缴存银行储蓄卡(沈阳),到省直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公积金缴存银行专柜,排序审批 

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在本行储蓄专柜办理转账存款手续 

5.提取人(或代办人)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第三联)回单交单位记账 特别提示: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1年(,或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缴存人发生购房、偿还贷款等情形,不能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另有规定。 提取人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变更授权或首次代办,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公证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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